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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驾照扣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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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照扣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在全国联网的罚款缴纳点缴清违规罚款,到驾驶证发放地重新参加学习、申请考试(科目一),通过考试后重新获得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评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评分,退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或者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员在评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评分超过24分的,车辆管理办公室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机动车驾驶员在评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或者累计评分超过24分的,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后十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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