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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公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需交纳的费用分为三档:一是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按件计收,...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笔费用: 1、担保金,一般你申请保全多少,就交多少。起诉后申请保全的,经法院许可也可不交。 2、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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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收取的,如果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收取的费用最多不超过五千元。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诉讼保全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具体收费标准与申请诉讼保全的财产执行金额有关,如果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收费50元,如果1万以上50万以下按1.5%收费,50万以上500万以下按1%收费,依次累计金额越高收费越大。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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