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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
新房办理房地产证明书需要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和补充合同原件。2、商社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外行测绘调查表及分层户型平面图原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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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交易完成后,办理房地产证明书有期限。这个期限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申请住房交易。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收到住房交易通知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籍簿、印鉴等,缴纳手续费、权利税、印刷税后可办理户籍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无法办理买卖户口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发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住宅区征收,部分城市已经由银行代理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向开发人员询问。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住宅区的征收还是银行的代理征收,都必须保留缴纳证明书。这两付证明书是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必要文件,一旦丢失,就会影响房地产证明书的获得。5、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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