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何女士首次诉求变更小莉的抚养关系为什么被法院驳回?该怎么回答?

2022-02-25
何女士首次诉求变更小莉的抚养关系为什么被法院驳回?从孩子的角度来说,当时小莉刚满两周岁,尚不具备自我判断的意识和能力。确定这个年龄的孩子的抚养关系,就要从社会、家庭、情感等角度来综合判断。关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而发生争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明确给出了解决办法。结合本案,小莉出生5个月后就一直随父生活,若在刚满两周岁时变更抚养关系,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她并不见得有利。也就是说,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话,原则上应优先考虑不予变更抚养关系。因此法院驳回其诉求有法律依据,是适当的。那么,何女士再次以变更抚养关系为由起诉林先生,是否就理应被再次驳回呢?其实不然。首先,在子女年满18周岁即成年之前,法律并未禁止变更抚养关系,也没限制变更抚养关系的次数。所以,何女士有权再次提起变更小莉抚养关系的诉讼,其结果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次,一般来说,孩子随着成长,也会逐渐形成独立的意识和情感,尤其对与其切身相关的简单的事件、人际关系、情感依托,会作出遵循自己内心选择的判断。此时,在这些问题上尊重孩子的意愿,无疑就是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院支持变更抚养关系。一方面,在此案庭审中,年满12周岁的小莉明确向法庭表示“愿随妈妈共同生活”;另一方面,客观上,小莉从2005年一直由母亲抚养至今,何女士也具有抚养能力,因此对于何女士的诉求,法院应予支持。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考虑三方面: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最后还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父或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所以,此案如果确定小莉由何女士抚养的话,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就应根据小莉生活与学习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小莉父亲林先生的收入情况,来酌定林先生每月支付小莉的抚养费数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