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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 用人单位拒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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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口头起诉,这里简要介绍如下:为贯彻行政诉讼方便诉讼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因此,行政诉讼是可以口头申请的。但由于口头申请起诉不能完整表达具体的诉讼请求,具体的事实和理由,一般不提倡口头起诉,只有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准许口头提起诉讼。口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将起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记入笔录,并向起诉人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以完成起诉和立案的过程。
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采用特定书面形式终止合同的,合同一般是可以口头终止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情形,不能口头终止合同,否则是可以口头终止合同的。
自诉案件能口头告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自诉人有书写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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