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办理冻结手续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信息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向社会公开。《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监狱提出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147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