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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权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异议股权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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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权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股份回购的异议,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的异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票回购通常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买回自家公司已经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而股票回购注销,指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这部分股票会注销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回购是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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