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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如果只是轻微的教育,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伤害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虐待。只有当父母致孩子轻伤以上的伤害,才构成犯罪。如果是普通教育的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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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因此,打自己的小孩、妻子同样是违法的。只不过在家庭中发生打小孩、妻子的事,情况较为复杂,要作具体分析。就多数来说,因一般家庭纠纷或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发生打骂妻子、小孩的现象,属于道德、修养问题,应予以批评教育,不以违法犯罪论处;倘其行为造成伤害不重,或者虽经常打骂,但情节和后果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对于这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如以打骂为手段,经常虐待妻子、小孩等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应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因虐待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从重处罚。对自己的小孩、妻子进行毒打,有意伤害,造成重伤、死亡的,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应给予刑事处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妇女、儿童受国家保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国刑法把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但是,有的人把自己的小孩和妻子当成“私有物”,一不顺心便打骂,这是与法相悖的,是封建家长制残余和夫权思想遗毒的反映。小孩和妻子是家庭的成员,绝不是家庭的奴隶,可以由家长主宰一切,可以任意打骂。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每一个公民,不分男女老少,无论在家庭和社会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保护的实质,不仅是保障他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而且要彻底清除男尊女卑和父权、夫权思想的封建遗毒。因此,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和父母与子女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和睦相处,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所有公民都应该树立讲文明礼貌的新风尚,养成遵纪守法、不打人骂人的良好习惯,使社会主义的家庭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
减刑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搜索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抢孩子争夺抚养权不犯法,属于激进,方法欠佳。但在抢的过程中发生打斗,可能就是犯法。 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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