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死亡者难以确认或无人认领的,其应得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代收代管。24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赔偿金由代管的民政部门纳入当地五保供养基...
死亡者难以确认或无人认领的,其应得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代收代管。24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赔偿金由代管的民政部门纳入当地五保供养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故处理过程中,伤亡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护理或处理善后工作所需交通费、住宿费、,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标准计算。但每一伤亡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事故当事人未按本条例规定提交事故报告书或事故报告书内容不真实影响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由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由处理事故的港航监督机构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事故的各项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应在事故处理终结时按下列顺序处理:(一)死者的和伤者的急救、治疗费用;(二)打捞、施救费用;(三)死亡、伤残者补偿费用;(四)伤残者因就医发生的交通、住宿、护理等费用;(五)货物、行李物品损失补偿费用;(六)水上水下设施、船舶损失补偿费用;(七)其他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