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欺诈合同可以主张撤销。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仍然在撤销权的除斥期内,则可以行使撤销权。不同类型的可撤销合同在拒绝期间不同,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知道撤销理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欺诈合同的可撤销程度。欺诈是一个程度的概念,即只有达到更严重的程度,才能被视为欺诈。大陆法律部门在立法中使用了恶意欺诈的概念,即欺诈只有在达到恶意程度后才能建立,并以当事人的主观内部原因作为欺诈的定量标准。此外,可撤销的欺诈行为需要满足对方的错误理解,以便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