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赌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
1、扫黑除恶行动中重点打击的涉及黑恶’势力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刑法》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扫黑除恶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等多种罪名,具体的情节有: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扫黑除恶行动中重点打击的涉及恶势力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7人已浏览
44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