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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号、律师执业经历等;(二)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四...
合伙律师事务所吸收新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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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掌握本行政区域的执业活动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情况,制定加强律师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二)指导、监督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对律师事务所重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三)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四)依法定职权对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五)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六)受理、审查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设立分所、注销申请事项;(七)建立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负责有关律师事务所的许可、变更、终止及执业档案信息的公开工作;(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有前款规定的有关职责。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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