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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首先需要明确分割的只能是公司股权,不能分割公司财产。其次,法院在处理公司股权时,首先...
如果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权是婚后取得或者夫妻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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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首先需要明确分割的只能是公司股权,不能分割公司财产。其次,法院在处理公司股权时,首先需要对股权的所有权属性作出判断,即该股权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2、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对于股权的权属是否有特别约定。 在双方没有就公司股权的权属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前,一般会认定为登记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后,但出资款是一方个人财产,并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股权取得时间是婚后,且出资款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股权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权是婚后取得或者夫妻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权是婚后取得或者夫妻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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