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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补偿性费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釆取的一...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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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 2、调查取证; 3、提出征收标准建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分管领导牵头,与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征收倍数,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决定。
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矛盾最尖锐的就在这一点。对于以前超生了二孩的,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到底要不要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一财经在调研中发现,对于这个问题,意见非常不一致,即使在卫计委内部,也存在不同意见。主张继续征收的人认为,如果不继续征收,对于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群不公平。主张不再征收的人认为,既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修正,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实施,对于未征收到位的就不要再继续征收,而应该明确停止,这样避免官民关系恶化,也让全面二孩这个民生新政能够真正得民心。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所谓计生罚款其实就是指社会抚养费。凡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都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更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相关(二胎三胎有别),所以每个当事人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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