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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比如出租...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起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较小作用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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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行为,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刑法中帮助犯不是独立的共犯种类,而是从犯中的一种形态。 帮助犯的构成特征是: (1)须存在实行犯及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帮助犯的成立须以被帮助对象即实行犯的存在为前提。—般地说,被帮助者的行为必须构成犯罪,帮助者的行为才有可能成立帮助犯;实行犯行为不构成犯罪,帮助犯亦无犯罪可言。 (2)须有帮助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认识到自己的帮助行为是使实行犯的行为容易实施或促使其完成犯罪。 (3)须有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帮助行为有物质上的帮助或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既可用作为的方式亦可用不作为的方式实施。有事前帮助,即在实行犯着手实行犯罪前实施帮助行为,如提供犯罪实行之际的帮助行为,如把风、指引路线场所等;事后帮助,即在犯罪完成后帮助隐匿罪犯,毁灭罪证,窝藏赃物等。但事后帮助行为事前有通谋的,才以共同犯罪论处,事前无谋的,可构成单独犯罪,不是帮助犯。
共同犯罪的帮助行为是指为达成共同的犯罪目的一方辅助的行为。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要件: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未达到责任年龄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只要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就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被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竭诚一个犯罪行为整体。 共谋实行犯罪,在场没有直接实行犯重罪行为,但在一旁站脚助威的,也成立共犯。 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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