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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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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坐牢或其他强制办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1、侵犯对象。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地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是国家职员,也是普通市民。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现为故意,目的是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留他人,或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故事的,受到重大处罚。犯前金罪,受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造成障碍死亡的,根据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被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属于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该犯罪是真正的罪犯,而不是危险的罪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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