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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当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双方协调,当发生旅游被骗购物时,可以先和旅行社进行交涉,共同协商解决途径。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旅游投诉受理条件的审查在接到旅游投诉者的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该首先对投诉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地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二、旅游投诉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这是被投诉者的义务。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被投诉事由;(二)调查核实过程;(三)基本事实与证据;(四)责任及处理意见。三、旅游投诉的调解《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旅游投诉中的调解协议在加盖了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公章后,其效力应该等同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四、旅游投诉的处理决定
一、旅游投诉受理条件的审查在接到旅游投诉者的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该首先对投诉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地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二、旅游投诉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这是被投诉者的义务。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被投诉事由;(二)调查核实过程;(三)基本事实与证据;(四)责任及处理意见。三、旅游投诉的调解《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旅游投诉中的调解协议在加盖了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公章后,其效力应该等同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四、旅游投诉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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