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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证明不是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必须是法医鉴定,是不是轻伤、重伤? 2、要你赔偿的事情,派出所没有最终的决定权,法院才是。 首先,搞清楚...
1、本身受到刑事伤害,如果对方不差钱,足额并及时给你赔偿,你不报案有情可原。如果对方拖延或者少给付,这不是什么好事,要及时报警。因为报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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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法定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话,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与积极赔偿相比,在量刑上是会要增加或多一些的。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出具的书面量刑,是法定的从轻处罚的事由,合议庭在量刑时会考虑此事实依据,而适当从轻处罚。 1、相对于积极赔偿而言,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自然少了量刑从轻的事实依据,而导致丧失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2、但是亦应当明白一点,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非不代表受害人就放弃主张合理损失的权利。受害人依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且其中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经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合议庭亦必定支持。 3、受害人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并取得民事判决后,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不赔偿,执行局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冻结期动产不动产用于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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