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
对轻微刑事案件,部分嫌疑人有自首等情节,立案后不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采取强制措施的有:1。第八十一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情况,这不是必须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不一定要在立案前使用,对于现行犯,可以在立案前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提前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违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逮捕,所以必须在逮捕前采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没有规定立案后才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只要符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就可以在任何阶段实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的程序:(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九)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