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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权不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公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我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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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承包土地可以继承。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不能!理由如下: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同一家庭中的成员有人死亡,因为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家庭还存在,承包地的经营权自动由死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如果死亡者是一人户,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死者的死亡等于作为合同主体的家庭的消亡,则视为承包合同自动提前终止,由集体组织收回该承包地。再者,财产继承的对象一般只能是财产所有权,而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农户对承包地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产等用益物权,没有完整的所有权,所以当承包户的家庭成员都去世,家庭销户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集体组织收回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对承包地的经营收益,承包户才享有财产所有权,才能发生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该承包的土地是经过拍卖招标竞价取得等有偿方式取得的荒山荒坡等,如果该承包合同的签订主体是死亡者个人,那当承包人死亡后,合同主体消失,承包合同一般自动终止,发包人有权提前收回承包地。因为根据合同取得的经营权不能继承,所以也不发生继承。如果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家庭为单位的,死者的家庭只要还有其他成员,则承包合同自动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履行,也不发生合同终止,发包人不得提前收回土地
承包土地是可以继承的。唯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财产权一般都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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