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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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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外,所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大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大会的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公司到底有多少股东,这是很多人成立公司时普遍存在的疑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公司股东人数,也就是说,任何人成立公司时,都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定公司人数,不能随意设定。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人数的设定情况如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公司法》规定,该类公司股东人数在1人到50人之间,即该范围内的股东人数允许,该范围内的股东人数可以自由设定,只有1人股东,50人股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至少有2人,最多法律没有规定,这意味着设定该类公司的人数只要不是2人,就没有上限。在此,建议公司尽量合理设置股东人数,过多的股东人数会使公司的决策成为问题,过少的股东人数也会导致公司的运营障碍,因此公司的股东人数必须慎重设置。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已经没有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不使用货币出资。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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