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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地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出具手写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
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同一商品房重复销售点的行为,其实质是欺诈行为。根据我国权属管理的相关规定,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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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什么?我是中介方委托人,办这些事不是我去办的是房产公司代办的,以下这样的委托书对我有害吗?我应该注意些什么?委托书委托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受托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委托人是坐落在(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邕房权证字第号)的房屋所有权人,因本人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全权委托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本人的名义办理如下事宜:1、代委托人到借款银行办理偿还上述房产贷款余额,并领取相关票据与解除该房屋抵押的相关资料;2、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注销上述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3、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南宁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进行查档,并领取相关资料;4、代委托人到贷款银行办理上述商品房的银行贷款手续,签署银行申请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据、划拨款协议及一切相关住房按揭资料,并领取相关材料。5、代委托人到南宁市财政局交纳相关契税,到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等相关业务,并领取相关资料;6、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签署办理过户相关文件,并领取相关资料;7、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房屋所有权证;8、代委托人领取上述商品房的退保险费用;9、代委托人到上述房产物业管理处进行物业交接,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过户相关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受托人代本人签订的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行为,本人均予承认,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受托人无权转委托权。委托期限:从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理完成为止。委托人:
需要授权给他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买卖二手房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屋转让登记,委托他人应当注意出具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翻译。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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