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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中的经手人没有担保人保证责任,只起到证明人或经办人的作用,经办人不是借贷关系的主体,如果经手人或经办人已经将借款完全转交给了债务人(并能...
借条换欠条的,新担保人不知情的可以免责,借条换欠条一般是指新贷偿还旧贷,担保人只对第一次的借条担责,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新贷担保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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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当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一般担保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下几类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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