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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食品添加荆;(二)药品、医疗器械;(三)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
系统成员遗失或损毁《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补办《系统成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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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州、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系统成员遗失或损毁《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补办《系统成员证书》。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系统成员擅自转让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系统成员未通报商品条码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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