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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
行贿罪立案机关是检察院,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如果在单位行贿犯罪中,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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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主体不同 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自然人所有、并归其支配。 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自然人所有、并归其支配。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归向不同《刑法》的有关规定,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情节标准不同“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与个人行贿罪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至于如何认定该罪的“情节严重”,则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即主观上的罪过程度与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而个人行贿罪的追究数额起点是1万元。自然人行贿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才属于“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一般来说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一人有限公司享受公司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符合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因此符合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资格。
一般来说,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还有由此产生的一些细小的区别。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犯罪目的不同。行贿罪的犯罪目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既可以是为本人,也可以是为他人或单位。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目的则必须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如果盗用单位的名义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是单位犯罪,而是个人犯罪。 3.犯罪的主观方面完全不同。行贿罪的故意所体现的是行贿人个人的认识和意志,而单位行贿罪是在单位的同意、授权或者命令下实施的。某一行为只有体现单位的意志,才能由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犯罪的起刑点数额和定性不同。 一般来说,单位成员的行贿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成立单位行贿罪: 第一,单位内部成员是根据单位意志所实施的行贿行为,才能认为是单位的行为。单位具体行为意志的产生取决于决策机关或法定代表人。因此,除法定代表人个人决定或单位决策机关集体决定外,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决策机关或法定代表人的批准、同意、承认或追认,自作主张而实施的行贿行为,单位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单位内部成员一般是以单位的名义而实施的行贿行为。对于盗用、冒用和滥用单位名义进行的,应追究冒用人、盗用人、滥用人的刑事责任,单位不承担由此种犯罪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三,单位内部成员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在其职务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才是单位的行为。所谓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是指在单位章程明确规定其有权实施的行为,才是单位的行为。单位内部成员所实施的行为很多,但并不是所有行为都是单位行为,超越职权范围的行为,只能由单位内部成员自己负责,单位对此不负责任。一般在单位章程中,虽然不可能对行贿作出规定,但对单位成员是否有权处置这类问题,还是明确的。 第四,单位内部成员是为了单位利益实施的行贿行为,才能认为是单位的行为。单位内部成员以单位为幌子,利用职权,为谋取个人私利而实施的行贿犯罪,由单位内部成员承担刑事责任,而不能归属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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