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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领证了没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钱是不能够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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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如果只是办理结婚酒席还没有领结婚证和共同生活,就不存在法律上保护的夫妻关系,如果非男方原因造成不能在一起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理应予以退还。 2、男女双方办酒席后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分手原则上需要退还彩礼,由于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和前提条件的,现在婚结不成了,彩礼理应予以退还,但是具体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是否需要全额归还还需要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关系,造成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来决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解决处理,解决无果的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予以返还彩礼。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还。
可以的。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并以离婚为条件,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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