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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办理离婚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但前述情形仅限于...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1、申请补办户口本 若户口本丢失,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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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①户口本、身份证。②结婚证。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书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和对孩子的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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