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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房产时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重点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住宅房屋并非都是居住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并非从办产证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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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1、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配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家的行为。
(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应先向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经审查批准后,由市、县国土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须按规定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并且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应按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目前国家对行政划拨范围有所限制,即按国家产业政策应予鼓励、支持的项目用地可采用行政划拨,其他用地原则上以出让方式提供。(二)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为扩大吸引利用外资,国家鼓励沿海地区国营企业和集团企业以现有场地、厂房等作价入股或作为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合营企业。这种合营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所有土地如属行政划拨用地,合营企业中方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三)国家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并在使用年限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政府的国土厅、市、县(区)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我们不难理解文章中所说的几点内容,更多我们也能够了解到,国家对于土地使用证上的相关规定,不仅能够说明我们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上的具体措施,并且也能够了解,当遇到土地使用权的户主死亡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要如何办理土地证了。
在购产时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重点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一)住宅房屋并非都是居住用地。(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并非从办产证时起算。(三)烂尾楼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大幅缩水。(四)居住用地转为非居住用地。(五)开发商就土地使用权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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