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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同样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这...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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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同样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这两种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同样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这两种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如张先生过世,由张先生与王女士共同出资购买的单位住房是否应王女士继承,张先生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答:张先生与王女士之间,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其房产属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张先生的子女对张先生的遗产有继承权。 2、张先生治病期间所借医疗费用,张先生过世后应由谁偿还?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也就是说,假如张先生的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的话,其子女是没有财产继承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王女士承担。快速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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