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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湘潭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我认为有两种选择: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
不是,离婚并不是当事人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的法定条件: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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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户口是可以迁回福建老家的,也就是说可以挂靠在你父母的户主名下,也就是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问题,大体的程序如下,具体的要咨询你老家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因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户籍政策。 一、办理程序 1.子女户口从外地移入本地的,申请人持下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下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二、所需材料 1.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与所有子女的关系公证书。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有些地方,未婚成年子女投靠户籍在的父母,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照目前的政策,户口迁回老家转为农业户口,操作上可能存在困难,集体户口回迁原因如下: 1.你是毕业工作两年,户口已经从学校迁入单位,非转农政策已不允许 按照派出所户口管理科的口径,应届毕业生如毕业前没有落实单位的,可凭报到证及相关材料至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准迁证),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农村),如毕业办理完报到证已迁移至单位的,无法迁回原籍(农村)。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 2.你目前是非农户口,非农户口迁移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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