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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电信诈骗严重泛滥,使许多人防不胜防,损失惨重,救济无门。那么,除了事后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获得救济外,电信诈骗是否有事先的自我预防措施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在防止电信诈骗的效果上,事前自我预防应该占主导地位,事后救济往往无济于事。笔者认为,对于电信诈骗,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1。千万不要相信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毛主席诗云:敌人围困千重,我站着不动!对于一个内心平和,不贪图额外或超额利益的人来说,电信诈骗者无能为力。2、坚决不相信违背常理的故事。比如你听说过购买虚拟货币,租几亩林地等投资项目,一年可以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明显违背了生活常识和经济常识,一定是一整套的开始。结果往往是想得别人的长衫,赔自己的短衫。3、绝不提供账户、密码或资金抵押。对于诈骗者提出的提前提供账户、密码信息,绝不提供,对于那些要求提前提供资金保证、担保的,更要坚决拒绝。
一、仅凭一个电话号码是不能识别是不是诈骗行为。二、综合百度最近大量出现的诈骗信息情况分析:网友出现这种提问,大多是收到了某种中奖信息,并按提示在网站上填写了相关资料,骗子要求网友支付公证费、个人所得税等。网友拒付后,骗子以违约为借口声称到法院起诉恐吓网友。针对此类问题,做以下提示:1、你没有投票参与活动,如何能中奖?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陷”饼。2、就是中奖也不应当附加条件。对于这种民事权利,领奖人是可以放弃的,而不应受到任何限制。3、填写资料时没有声明违约条款,没有得到双方确认的条款无效。4、如果真有人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原则,对方要到你所在地法院起诉你,而不是什么第一、第二中级法院。5、如果真的有人起诉你,法院会送达书面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短信告知,也不会使用400电话。
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管辖的案件,遇到网络诈骗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网络诈骗具有不固定性、犯罪分子身份、位置不确定性、隐秘性和伪装性,许多人在遭受网络诈骗后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处理。如遇网络诈骗,应及时保留相关信息,因为网络诈骗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网络信息具有很强的可篡改性和毁灭后的不可恢复性。如果被删除或毁灭,对案件侦破极为不利,甚至可能导致公安部门因信息不足而无法立案;其次,第一时间挂失与欺诈相关的账户,尽可能防止欺诈,减少损失;最后,立即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尽可能详细地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的细节,并向公安机关提供收集到的相关证据,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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