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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
被判刑之后如果法院发现罪犯符合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处以缓刑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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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能否申请减刑,取决于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缓刑三年以下不适用减刑。缓刑可以申请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1、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3、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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