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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只由儿子继承的,则房屋是儿子个人的财产,与儿媳无关。...
视情况而定,看房子归属问题。遇到此问题需要协商处理。房屋产权的确认是指国家主管机关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对房屋所有权的效力认定,房屋产权确认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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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但法律同时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丧偶儿媳没有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就没有继承权。虽然没有赡养公婆的丧偶儿媳对公婆的财产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其与亡夫留有子女,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亡父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视情况而定,看房子归属问题。遇到此问题需要协商处理。房屋产权的确认是指国家主管机关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对房屋所有权的效力认定,房屋产权确认的法律后果即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有效。非政府主管机关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自行对房屋产权进行确认,房屋产权的确认主要表现在房屋产权的登记制度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看情况,看房子的归属。这个问题需要协商处理。房屋产权确认是指国家主管部门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确定房屋所有权的效力,房屋产权确认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有效性。未经法定程序,非政府主管部门不得自行确认房屋产权,房屋产权的确认主要表现在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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