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法律对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包括: 1、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 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价出现大额波动,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在违约金之外赔偿损失; 四、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五、定金责任。
法律对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 (一)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三)赔偿损失,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