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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承担。分公司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先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则剩余由总公司...
1、分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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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股东,是指履行出资义务,享受股东权利的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不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应首先对分公司的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其余由总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不能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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