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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也只对部分特殊情况作了一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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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 (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护理依赖赔偿比例是指每个护理依赖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a) 完全护理依赖:100%的比例计算; b) 大部分护理依赖:完全护理依赖费用80%计算; c) 部分护理依赖:完全护理依赖费用50%计算。具体评价有专门的评价标准,此时不再赘述。
原则包括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原则;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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