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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商号的法律保护问题有以下规定: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
商号的法律保护措施包括:公司名称由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公司名称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所在地登记机关处理。登记机关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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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可以循以下主要途径充分保护商标专用权: (1)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4)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有证据显示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已经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对公安部门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提起公诉的案件,可同时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商标保护与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一件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带商标的商品只有消费者对其产生信任之后,才能有可能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从而提高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然而企业只注重形象的宣传,注重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结果是本末倒置,事倍功半。在广告媒体的选择中都纷争于当地的报纸、电台,缺乏大市场的营销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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