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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租赁合同需要写明租赁物的地址、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属于转租且经过出租人同意等条款,承租人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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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 3、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 4、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简单的租赁合同应注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或住所; 2、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退租事项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租赁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息; 2、租赁物的信息; 3、租金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 4、租赁期限; 5、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6、违约条款与争议解决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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