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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您的合同里面是如何约定赔偿的
用地赔偿费、租金及时限:临时用地土地赔偿费由乙方全部负责承受。甲方对乙方按年收取临时用地租金,全年合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整(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现钱付清该年度租金每年度租金按市场价格和两方商量而定。甲方对乙方不确定用地时限,若上级有关部门对甲方的临时用地不能让乙方使用或石址丘村民对该临时用地使用发生异议,能够任意中止协议,甲方不承受任何职责。、协议按年度签订,乙方每年元月十日前与甲方续订协议,逾期不签订,视为放弃对该临时用地的使用。肯定要注意征地赔偿申请书内的时间。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某,女,汉族,1972年4月12日出生,住渭南市临渭区双王街道某组 被上诉人某某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郭某某区长 上诉人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临渭区人民法院(2016)陕民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临渭区人民法院(2016)陕民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临渭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临渭区人民法院以上诉人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并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存在事实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事实上:上诉人的起诉完全符合《民诉法》第119条规定的条件。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也理应由黄骅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起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结合本案: …… 综上,请贵院查明本案案件情况,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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