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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

2022-10-20
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各债权人仅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膛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各债务人只就自己分组的义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对于其他债务人负担的义务份额不负履行责任。菜一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超过自己分享的权利份额的,除可认定为第三人接受履行的以外,构成不当得利,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并不消灭;某一债务人履行义务超过自己分担的份额的,除可认定为第三人履行外,只能向接受其履行的债权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列,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并不消灭。因某一债权人或债务人所为而发生的事项,例如,不履行债务、免除债务、抵销、提存等,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例如同一合同)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一定情形下,也有一定关联。如在诉讼中,各按份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在因合同产生的按份之债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须由一方当事人全体向另一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多数人一方的某一当事人不得单独向另一方主张解除合同。连带之债的效力分为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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