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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搜集证据,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 ...
事实上,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时间发工资就算是拖欠工资。所以,你也不用管现在老板给打欠条是不是在拖欠你薪水,你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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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手上的证据不足。你需要做一个事先准备。可以找一些人证。这是一个稳妥的办法。还有一个有效,但有些过激的方法,就是与老板面谈,客客气气的开始,你可以告知他,保险就不要了,但是工资希望他能发。如果实在不给,你可以威胁其说“你用工不合法,我有权到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一般,他会给的。如果不给,直接去仲裁。“企业用工不规范,且不支付劳动报酬”。
单位拖欠员工的工作,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但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而老板给员工欠条之后,那么是员工是可以携带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即可。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遇到的确是件很棘手的事情,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 1、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2、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3、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4、可以向当地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5、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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