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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根据现行户籍政策,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2、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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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夫妻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登记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中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缔结的婚姻,也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一、本解释包括三个内容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里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共同签字或未举债的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追认,该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里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债权人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如何界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八大类家庭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 若举债用于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注:该司法解释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没有领结婚证不算合法的夫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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