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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贷暴力催收可以搜集证据报警处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利息如果高出国家法定的范围,您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若遇对方暴力催收的,建议报警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及31条的规定,利息为年利率24%属于合法利息;年利率在百分之24%-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即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此部分的利息后,反而要求出借人构成不当的得利返还的已支付的利息,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法院也不反对当事人对此部分利息的自动履行;超出年利率36%的利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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