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嫌盗窃罪,已经被逮捕的,说明检察院也已经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接下来,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由法院定罪量刑。逮捕后,一定会判刑的。法律链...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当盗窃金融机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盗窃电动车的,依电动车的实际价值定罪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以上是关于数额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起算点;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指出的价值不是指将盗窃的财物变卖后的现金;而是指在盗窃时财物的实际市场价值。司法实践中以评估作为根据。另;团伙犯罪是存在共犯的;如果分不出主犯和胁从犯;一律以共犯论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是累犯那量刑是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男子伙同他人盗窃五金店被抓,盗窃罪怎么判刑湖南省邵阳市吕某某、蒋某、刘某、毛某某等人于2008年5月20日驾车路过旬阳县城,因车辆损坏修理费用不足四人便进入一家五金店,盗走电线电缆450公斤,价值人民币26113.5元。后吕某某、蒋某、刘某三人被捕,毛某某驾车逃逸。2008年5月30日,毛某某与他人合伙将电线电缆变卖,分得赃款3000元。2008年11月11日,法院先行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蒋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直到2010年3月30日,毛某某因吸毒被警方传唤,被发现正是当年逃跑的盗窃犯。毛某某以盗窃罪被公诉至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毛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又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尚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交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2010年8月9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毛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