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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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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公司的资本要求有哪些 1、是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的可在2年内到位,投资公司可5年内到位。 2、是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3、是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注册,其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要求: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在我国不存在有注册资本的分公司,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而已,分公司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有单独的注册资本的话,那是独立的法人,不能将其称之为分公司,分公司的这些办公经费都是由总公司划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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