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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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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产生明显的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下情形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1、患者双侧发生轻度不完全性面瘫,但没有功能障碍; 2、患者面部产生轻度色素沉着又或者是脱失等; 3、患者的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患者拔除了健康的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患者的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等。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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