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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购房合同无效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
合同可以直接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 2、终止合同约定的原因发生时; 3、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或者当事人根本违约; 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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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在以下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效力。(一)开发人员资质不全。(二)房屋权属有争议。(三)所售房屋存在抵押问题。(4)卖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房子。(5)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六)擅自变更房屋设计。(七)房屋面积误差较大。(八)房屋质量不合格。(九)逾期不办理房地产证明书。
以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一房二卖; 4、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后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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