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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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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2、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结婚证登记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登记,并且携带相关的材料,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符合结婚证的条件可以发放结婚证,包括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地等。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 2、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4、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责任编辑:小云)
结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夫妻关系证明》的材料如下: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5、两人最近免冠半身照片(2寸)3张。《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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