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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注册申请书;组织章程;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住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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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公司原始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原始营业执照复印件按印鉴(5份)3、总公司原始复印件按印鉴(3份)4、总公司证书原始复印件按印鉴(3份)5、总公司章程(总公司注册档案室发行盖章)6、总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字复印件(5份)8、分公司负责人职务证明书9、实际租赁合同和生育票复印件10.财务人员上岗证明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过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称)→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到工商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纳税人认定→办理税务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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