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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请问责任认定是怎么划分的?一般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按比例赔偿损失。赔偿费用可以参考起诉赔偿项目,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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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由交警作事故责任认定。 2、赔偿方面,首先由交强险在以下限额内赔偿事故对方。有责限额:致死致残11万,治疗1万,物损2千无责限额:致死致残1.1万,治疗1千,物损1百 3、如果交强险还不够赔,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以下比例再赔。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以上是大庆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方法。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 1.交强险,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1.交强险赔偿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0万、50万、100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笫7条规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亲属,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的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亲属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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